之前我有一个朋友申请进行了伤残鉴定,因为他在一起之中是受害者,但是呢,现在他对于这个伤残鉴定的结果不满意,她想要重新进行鉴定,听说可以申请进行补充鉴定就可以了,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补充鉴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进行呢?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您好!关于什么情况下需要补充鉴定的问题,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,进行补充鉴定:(一)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;(二)原鉴定项目有遗漏。第三十二条补充鉴定可以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,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鉴定人进行。补充司法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。
你好,补充鉴定与之前的伤残鉴定组成一份完整的鉴定报告。出现以下情形的,需要进行补充鉴定:委托人增加新的要求的;委托鉴定的当事发现遗漏了鉴定事项;委托鉴定的当事人在鉴定的时候还提交了新的鉴定材料;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